扶起摔倒的老人,帮着垫付了200元医药费,可她没有听到一句感谢的话,反而还被要求赔偿老人的4万元医疗费。
她坚称自己是助人为乐,但老人却一口咬定她就是肇事者。公交车上录像还原真相。律师张文新指出,被冤枉的好心女士可以起诉老人,恢复名誉权。
她扶摔倒老人帮垫药费
7月28日上午8时,在盘锦辽河油田工作的王兰乘坐23路公交车去上班。当天车上人挺多,到了钻井市场站点时,不少乘客都在车门处准备下车。王兰女士告诉记者,下车时她看到前面有人倒了,出于本能反应,她伸手扶起老人,期间还有一位热心人帮着搀扶老人到站点台阶上坐下。
昨天下午北国网、辽沈晚报记者见到王女士。她说,自己平时就是个热心肠,看老人疼得唉唉叫,估计伤得不轻,连忙向老人询问她家人的电话,老人家属听说老人摔倒后,马上赶了过来,王女士陪同着将老人送往医院。由于出门匆忙,老人亲属身上并没有带现金,王女士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用。
准备离开被当成肇事者
本以为帮人解了危困,刚舒了口气的王女士被对方的一句话震惊了,“我下车时候,就她离我最近。”老太认定是王女士在下车时撞到她,这才把脚扭了。
“不是你撞的,你能帮着送医院吗,你别走。”老人的亲属拦住了准备离开的王女士。
“大姨,你可别乱说,不是我撞的,我下车就看见你已经倒在地上了。”因为无法当场找到证人,王女士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,直呼自己冤枉。
到底是助人为乐,还是应承担撞人的赔偿责任,双方各执一词,实在没有办法了,最终,双方闹到了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。在司法所老太太声称自己住院治疗已经花了4万元了,要王女士赔偿全部医疗费用。
公交车上录像还原真相
就在双方在司法所争执不下时,王女士突然想到了公交车上有监控录像。
经过协调,监控录像被调取出来,这才还原了当时的情况——监控录像显示,老人是自己摔倒的,而王女士在老人摔倒前与她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。
确定了事实的真相,老人和亲属都连声道歉,说错怪了好人,并当场返还了王女士之前垫付的200元医药费。一段还原事实的监控录像让矛盾纠纷不调自解。
王女士表示,这件事让她挺难受的,做好事没落好,但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是会出手相助,毕竟这个社会通情达理的人还是占多数的。
著名律师张文新指出,被冤枉的好心女士可以起诉老人,恢复名誉权,这类案件一般只要有证人,被冤枉者都会得到赔偿。
对话
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还会伸手相助
本是助人为乐,却险些被冤枉成“肇事者”。那么,王兰心里是怎么想的,今后再遇到这种情况,她还会伸手相助吗?昨日,记者对话了王兰女士。
记者:当时没有人敢去扶老人,你为什么还要去?
王兰:这只是做人最基本的责任和良心,我当时一心想着救人,完全没有顾及其他。而且我曾经历过一件事,此后只要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都会伸手相助。
记者:被冤枉了感到委屈吗?
王兰:当时被冤枉了,心里不是滋味,睡不好觉,饭也吃不下。
记者:再遇到这种事怎么办?
王兰:老人摔倒时呻吟的惨状我至今还在头脑中,我还会上前去帮助老人。身正不怕影子斜,人都会有老的时候,我想老人也有自己的难处,事情总会弄明白。
陈越明 北国网、辽沈晚报特派盘锦记者 徐刚
(原标题:“不是你撞的,你能帮着送医院吗”)